上个网聊个天有多少安全隐患?

2023-04-15 19:20:26 作者:小编

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,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,在第八个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来临之际,4月13日,北京高院审监庭法官喻晓敏应邀赴北京市广渠门中学为2000余名师生进行国家安全专题授课。结合受众特点和需求,喻晓敏法官将授课重点聚焦在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,通过三个真实案例,让未成年人了解到他们既可能成为受害者,也可能存在施害者,提醒广大学生知法、守法、敬法。

  案例一、 犯罪分子在直播软件谎称女中学生添加学生,诱骗不满十一周岁女生发送隐私部位照片并发布至淫秽网站,构成猥亵儿童罪

  网络环境下,犯罪分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,虽未直接与被害人进行身体接触,但是通过QQ、微信等网络软件,以强迫、诱骗或者其他方法要求未成年人拍摄、传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、视频,行为人通过画面看到被害未成年人裸体、敏感部位以达到宣泄性欲的犯罪目的,是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,与实际接触未成年人身体的猥亵行为同样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,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。2018年至2022年,全国范围内已有1130人因为利用网络“隔空猥亵”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。

  案例二、犯罪分子通过抖音、微信多次向某学生出售游戏账号后更改密码,据此再次索要解冻费提供新密码,累积诈骗该学生近3万元,构成诈骗罪

  网络使用的普遍性使得网络经济犯罪广泛涉及到各个年龄段,诈骗手段日新月异。如今网络已经融入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中,完全将网络屏蔽于未成年人的世界之外,是不现实的。因此父母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监督,比如不要轻易将支付密码告诉孩子,如需购买学习材料等,可由家长操作支付,或是定期更改支付密码,及时查看转账记录,发现异常要立即询问,并报警。

  案例一、某男生将性别改为女性,以交友为名添加某女性并在网上进行交往,后诱骗该女性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消费、使用该女性身份在互联网平台借款,共获取4万余元,构成诈骗罪

  少数未成年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在现实生活中相互攀比,入不敷出后,设法在互联网上实施诈骗。移动支付和互联网金融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给我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风险,当网络交友工具和移动支付工具结合起来,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虽然通过网络实施犯罪很容易得手,但终究会受到法律惩处,不要为了贪念,抱着侥幸心理,轻易毁掉自己的人生。同时,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要提高风险意识、保管好支付凭证,保障财产安全。

  案例二、某学生为获取一定比例手续费,在明知其名下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,仍出借给他人使用,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
  电信诈骗、网络赌博等犯罪与日俱增,为更有效打击犯罪,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,《

  课堂上,喻晓敏法官还向师生们讲解了我国现行《国家安全法》制订背景、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。该校师生表示,喻法官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网络安全法治课。通过这次普法讲堂,大家对国家安全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,更深刻地理解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,将模范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国家安全,一起守护网络安全,呵护精神家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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